產(chǎn)品介紹
電動擋煙垂壁是指火災時因溫感、感煙或其它控制設備的作用,自動下垂的擋煙垂壁。主要用于高層或超高層大型商場、寫字樓以及倉庫等場合,能有效阻擋煙霧在建筑頂棚下橫向流動,以利提高在防煙分區(qū)內(nèi)的排煙效果,對保障人民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起到積極作用。擋煙垂壁的有效下降高度應不能小于500mm,卷簾式擋煙垂壁的單節(jié)寬度應不大于4000。
主要技術性能要求
一、外觀:
(1)擋煙垂壁的標牌應牢固,標識應清楚。
(2)擋煙垂壁金屬零部件表面不允許有裂紋、壓坑及明顯的凹凸、錘痕、毛刺孔洞等缺陷;其表面必須做防銹處理,圖層、鍍層應均勻,不得有斑剝、流淌現(xiàn)象。
(3)卷簾式擋煙垂壁的擋煙不見允許有撕裂、缺角、挖補、破洞、傾斜、跳線、斷線、經(jīng)緯紗密度明顯不勻及色差等缺陷;其表面應平直、整潔、美觀。
(4)割零部件的組裝、拼接處不允許有錯位。
二、材料及零部件:
(1)擋煙垂壁所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(yè)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(2)電機及控制箱(含按鈕盒)應是經(jīng)國家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產(chǎn)品。
(3)擋煙部件在(200±15)℃、(25±5)Pa差壓時的漏煙量應不大于25m(m.h)。
(4)擋煙部件若有兩塊或兩塊以上織物縫制時,其搭接寬度應不小于20mm。
(5)單節(jié)擋煙垂壁的寬度不能滿足防煙分區(qū)要求時,可用多節(jié)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裝使用,且搭接寬度應滿足不小于100mm。
(6)邊沿與建筑物結構表面應保持最小距離,此距離不應大于20mm。
(7)擋煙垂壁必須設置重量足夠的底梁,以保證垂壁運行是順利、平穩(wěn)。
三、控制方式:
(1)擋煙垂壁應與煙感探測器聯(lián)動。當煙感探測器報警后,擋煙垂壁能自動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(2)擋煙垂壁接收到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信號后,應能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(3)系統(tǒng)斷電時,擋煙垂壁自動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四、運行性能:
(1)擋煙垂壁電動下降或機械下降的運行速度應≥0.07m/s。
(2)擋煙垂壁應設置限位裝置,當期運行至上、下限位時、能自動停止。